工厂厂房租赁规范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结构等级为___,完损等级为___,主要装修及设备情况为___。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___用途。第二条 租赁期限
- 租赁期限共计___个月,甲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 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个月的。
- 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合适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及税费相关约定
-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元,由乙方于每月___日向甲方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有权拒付。
-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 按有关税法和镇政发 (90) 第 34 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 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第四条 房屋修缮与装饰约定
-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法定义务。甲方应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定期检查、及时修缮,确保房屋不漏、不淹,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三通及门窗完好,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 (87) 城住公字第 13 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 出租房屋的修缮方式,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 按规定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 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 由乙方负责维修;
- 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装饰的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关于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变更约定
- 若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 甲方出售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 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约定
-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负责赔偿___元。
- 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
-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需补交欠租外,还应按租金的___%,以逾期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 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租金的___%,以逾期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需按约定租金的___%,以逾期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仍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约定
- 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补充内容)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备案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一式 4 份,其中正本 2 份,甲、乙方各执 1 份;副本 2 份,分别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工厂厂房租赁规范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在法律框架内,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条款:
一、租赁库房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该仓库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功能为_____________,采取包租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二、租赁期限约定
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有意续约,享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价格按本合同价每两年递增 5%。三、租赁物交付约定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状况以交接单形式签字确认,可附照片佐证;如为分期交付,则分期办理交接确认手续。四、租赁费用约定
- 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电费按每度电_______元计算。
- 房租按月交付,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同时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保证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拥有检查监督权。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乙方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地方法规及租赁物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违规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正常运作,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五、装修条款约定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说明改建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理改建。六、转租约定
-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纠纷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须在原有租赁合同基础上约定执行。
- 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须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七、合同解除约定
- 租赁期内,若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__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 乙方确需提前解约的,须提前 2 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交回租赁物、结清承租期租金及其他因本合同产生的费用。
八、免责条款约定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 30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据此免责。九、合同终止约定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按原价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仍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工厂厂房租赁规范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信息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 “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双方确认,租赁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物用途为_____________,采取包租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若乙方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按政府规定办理全部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前__个月,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第三条 免租期与交付
3.1 租赁物免租期为五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3.2 本协议生效后___日内,甲方按租赁物现状交付乙方,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明细
4.1 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4.2 租金标准:第 1-2 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第 3-5 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____%;第 6 年起的租金,以届时同区域房屋租赁市场水平为依据,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每年____日为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甲方负责办理供电增容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支付方式
5.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甲方支付部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余额于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所有租金、物业费及相关费用,并按协议约定交还租赁物后___日内,甲方无偿退还保证金。5.2 乙方须在每月五号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逾期支付的,需按 “拖欠日数 × 欠缴租金总额 ×______” 支付滞纳金。
5.3 乙方须在每月五号前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的,按 “拖欠日数 × 欠缴物业费总额 ×______” 支付滞纳金。
5.4 协议生效后,甲方办理供电增容手续期间,乙方需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费)。
第六条 租赁物转让约定
租赁期内,若甲方转让租赁物部分或全部产权,须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七条 设施维护与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负责设施的维护、保养及年审,确保协议终止时设施以可靠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有权监督检查。7.2 乙方需妥善使用租赁物附属设施,及时消除故障和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7.3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 防火安全责任
8.1 乙方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______相关制度,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8.2 乙方应按规定在租赁物内配置灭火器,严禁挪用楼宇消防设施。
8.3 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如电焊、风焊等),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全面负责租赁物内防火安全,甲方可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防火情况,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拖延。
第九条 保险责任约定
租赁期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保险,乙方负责为租赁物内自有财产及其他必要项目(含责任险)购买保险。若任何一方未购买相关保险,由此产生的赔偿及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第十条 物业管理要求
10.1 乙方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时,须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交还甲方。若归还时未清理杂物,甲方清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2 乙方使用租赁物须遵守国家法律、深圳市法规及甲方物业管理规定,违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与改建规范
11.1 租赁期内,乙方如需装修或改建租赁物,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方案,经甲方同意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方案可能影响公用部分或相邻用户,甲方可提出异议,乙方须修改方案,费用由乙方承担。11.2 若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影响租赁物主体结构,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转租管理规定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部分租赁面积转租,转租部分管理由乙方负责(含收取租金等)。本协议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不因转租改变。转租需遵守以下条款:- 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的承租期限;
- 转租用途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范围;
- 乙方须在转租协议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转租租约同时终止;
- 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确保其遵守本协议中关于转租的规定,并与乙方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转租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乙方需将保证书交甲方存档;
- 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协议,转租引发的纠纷均由乙方处理;
- 乙方因转租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协议条款
13.1 租赁期内,乙方欠缴租金或物业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书面通知其补缴后五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停止租赁物内设施的使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乙方及受转租户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欠缴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书面通知乙方(含受转租人)后,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可留置租赁物内财产(含受转租人财产),并在解除协议通知发出五日后,申请拍卖留置财产以抵偿乙方所欠全部费用。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确需提前解约的,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履行以下手续:a. 交还租赁物;b. 结清实际租赁期的租金及相关费用;c. 在协议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月租金两倍的赔偿金。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后五日内,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处理
14.1 若因政府租赁相关法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按本条第 2 款执行。14.2 因严重地震、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受影响一方须立即以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三十日内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无法获得公证证明的,提供其他有力证明),说明协议履行受阻情况,由此可免除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终止后处理
协议提前终止或到期后,若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须于终止当日迁离并返还租赁物。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的,需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甲方也可书面通知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搬离场内物品且不承担保管责任。第十六条 广告设置约定
乙方如需在租赁物建筑物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如需在建筑物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政府规定。第十七条 税费承担
按国家及深圳市规定,本协议涉及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等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分别承担(甲方为出租人,乙方为承租人),登记手续由甲方办理。第十八条 通知送达方式
本协议相关通知、文件往来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发出的电传、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按协议首页地址邮寄七日后,或专人送达前述地址的,均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9.1 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19.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二十条 其他补充条款
20.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0.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后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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