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地租赁合同规范文本合集

时间:2025-08-14 点击: 场地租赁
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双方权益至关重要。以下为整理的养殖场地租赁合同规范文本,供大家参考使用。

养殖场地租赁合同规范文本(一)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宗旨

为确保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核心条款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养殖场的房屋、土地、水源、电源、网络及养殖所需的生活、生产、管理设备,上述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 因自然灾害导致养殖场房屋及各类设备受损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3. 养殖场房屋及设备因自然老化产生的损耗,由甲方负责承担。
  4.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养殖场转租给第三方,乙方享有该场地的优先承租权。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对养殖场内所有财物负有安全保障责任,若发生财物丢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养殖生产过程中,各类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生产所需的其他设备及物品由乙方自行购置,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 种羊、饲料、药品、水电、人员薪酬及生活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物品所有权归乙方。
  5. 乙方不得将养殖场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一旦发现转租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6. 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7. 乙方进场后新增的所有物品(包括名誉等无形资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8. 乙方不得将养殖场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一旦发现转租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三、补充约定

  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租赁,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 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 50%。若租赁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租,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做好准备。
  2.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附加条件。

四、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

五、租金支付条款

  1. 养殖场笼位租金按 元 / 个 / 年计算,场地共计笼位 个,年租金为: 元 / 个 / 年 × 个 = 元 / 年,即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支付租金合计 元(大写: )。
  2. 租赁期限为十年,前两年甲方无偿提供场地给乙方使用。
  3. 本租金为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无其他附加费用。
  4. 乙方需在每年 月 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租金。
  5. 甲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在其他时间向乙方额外索要租金。
  6. 经双方协商,前两年甲方免费提供场地,后续每年养殖场笼位及土地租金合计为 元(大写: )。

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生效。

七、签约双方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养殖场地租赁合同规范文本(二)

甲方:
乙方:
为推动养殖业发展,充分盘活现有资源,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执行。
  1. 租赁地点:光村镇新龙盛顺养殖场。
  2. 租赁标的:甲方将其拥有的光村镇新龙盛顺养殖场整体出租给乙方,供乙方经营生产使用。
  3. 经营自主权:租赁期间,乙方享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其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4. 租赁期限与租金:租赁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38000.00 元。
  5. 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需在每年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实行 “先付款后经营” 模式,首次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6. 场地改造约定:乙方如需改造场内现有塘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7. 合同稳定性保障: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财产损失,甲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 基础保障义务:甲方须保证乙方租赁期间道路通畅,并按原有标准提供水电,电费由乙方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乙方若未履行缴电费义务,后果自行承担。
  9. 征收补偿约定: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或其他单位征用场地导致乙方经营损失的,相关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场地原有建筑设备及财产补偿与乙方无关。
  10. 禁止转租条款:乙方不得将场地转租或发包给第三方。
  11. 责任划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乙方无需承担责任,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坏甲方设备或场内建筑,否则需全额赔偿。
  12. 补充协议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4.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15.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养殖场地租赁合同规范文本(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1. 租赁期限: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付款方式:租金按年结算,乙方需在每年 月 日付清当年度租金。
  3. 租金约定:租赁期内,年租金保持不变。
  4. 租赁范围:甲方出租的场地包括本场围墙以内区域(含围墙、所有厂房及房间)。
  5. 使用权约定:合同期内,租赁范围内的厂房及设备归乙方使用;除现有树木归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内进行其他用途的使用。
  6. 基础保障:甲方需保证水电供应,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7. 合同终止与维修:若因厂房设施自然老化损坏、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乙方无法生产,合同可终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责任或赔偿;若厂房损坏后乙方仍想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协商维修事宜;合同期满后,因正常使用造成的厂房损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8. 合同变更与违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2 万元;如需变更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
  9. 未尽事宜与拆迁补偿: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若遇行政拆迁,补偿款按以下方式分配:甲方原有设施及场地面积对应的补偿归甲方,乙方新增设备及养殖物对应的补偿归乙方。
  10. 合同生效与份数:本合同经双方及证人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双方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证人:________ 乙方证人: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养殖场地租赁合同规范文本(四)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养殖业发展,高效利用现有资源,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租赁地点:光村镇新龙盛顺养殖场。
  2. 租赁标的:甲方将其现有养殖场(光村镇新龙盛顺养殖场)出租给乙方经营生产。
  3. 经营自主权: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4. 租赁期限与租金:租赁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
  5. 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需在每年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实行 “先付款后经营”,首次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6. 场地改造约定:乙方如需改造甲方现有塘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 合同稳定性保障: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合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甲方需全额赔偿。
  8. 基础保障义务:甲方须保证乙方租赁期间道路通畅,并按原有标准提供水电,电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电公司缴纳;乙方未履行缴电费义务的,后果自负。
  9. 征收补偿约定: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或其他单位征用场地导致乙方经营损失的,相关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场地原有建筑设备及财产补偿与乙方无关。
  10. 禁止转租条款:乙方不得将场地转租或发包给第三方。
  11. 责任划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乙方无需承担责任,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坏甲方设备或场内建筑,否则需全额赔偿。
  12. 补充协议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4.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15.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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