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汇编

时间:2025-08-14 点击: 场地租赁
签订合同是双方建立契约关系的重要体现,承载着彼此的信任与承诺,对促进合作稳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以下为大家呈现实用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汇编,涵盖多种场景,供参考使用。

范本一:二灰拌合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作为二灰拌合场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位于 [具体位置] 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场地原为存煤场,后用于存放砂石及部分垃圾。乙方可根据自身需求对场地进行平整、硬化或布置,甲方不得干涉。
  2. 乙方租用该场地用于二灰拌合场建设与运营。在筹建及使用期间,乙方可使用甲方现有道路,此部分使用已包含在场地租赁费用中,乙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若增修房屋、水井等设施或对场地进行其他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无需向甲方额外支付费用。
  3. 甲方必须保障乙方对该场地的正常使用,并确保该土地具备合法的使用权利。
  4. 租赁期满后,乙方在人员、机械、材料等撤离前,需将场地清理平整。
  5. 租金总计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为乙方人员进场并正常运转后。
  6. 租赁期限自 [起始日期] 至 [结束日期]。若乙方需延期使用,需按每月贰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7. 甲、乙双方均同意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款或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赁款;若情节严重,甲方需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本协议自 [生效日期] 起正式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双方此前签订的原合同同时作废)。

甲方:
账号:
乙方代表:
签订时期:

范本二:商场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面积、用途

甲方将商场内 [具体位置] 的场地出租给乙方,用于销售大、小家电。该经营面积包含过道、走廊和公共设施等公摊面积,具体位置详见甲方另行提供的商场平面图标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具体年限] 年,自 [起始日期] 起至 [结束日期] 止。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具体天数] 日内,乙方需完成商品上货工作,确保场地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正式营业。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5.77 元 / 月,月租金总计 750 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向甲方交纳年度场地租金 9000 元(大写:玖仟元整)。下一年度的专柜租金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纳,后续交纳方式以此类推。
  2. 保证金: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2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和商品质量保证金。
  3. 费用:乙方用电实行独立设表,按实际使用度数计算费用,按月支付给甲方。水费、卫生费、气费、公摊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按实际承租区域的每月收费标准,由甲方统一收取。

第四条 场地管理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具体天数] 日内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能够正常使用。
  2. 甲方需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应的基本设施、物业管理等配套服务。
  3.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走道、卫生设施、中央空调、电梯设备等公共设施的安装与装修工作。
  4. 乙方在进场前及租赁过程中,如需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包括设计方案、道具样式在内的装修内容,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5. 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项设备和设施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出现不良反应,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处理。否则,由乙方承担因延误处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
  6.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擅自乱接电源,若造成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商品管理

  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商品管理制度和规则。
  2. 乙方陈列的商品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价格标签,实行一货一价、明码标价,且与市场同商品价格保持一致。不得抬高定价,扰乱甲方的商品经营管理秩序。同时,需保证租赁专柜商品陈列美观、醒目、丰富、齐全。
  3. 乙方保证专柜名称、陈列商品及商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代理权等合法权益。
  4. 乙方必须保证租赁专柜商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如有此类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按其出售商品价格的十倍进行处罚。

第六条 员工管理

  1. 乙方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违规行为影响甲方公司形象:
    • 营业时间未按规定穿工作服(乙方规定不着工装的除外)、工作服不整洁、佩戴工牌不规范。
    • 在营业场所站姿不规范(如背对顾客、俯靠柜台、脚踏柜台、手插衣裤包、双手合抄、手捧小杯等)。
    • 接待顾客时未使用礼貌用语、语言不规范。
    • 营业时间因非工作原因使用各类客用设施。
    • 在营业场所更换工作服(鞋)、扎堆聊天、嬉笑打闹、说脏话等。
      以上类似过失行为,每次罚款 10 元;若给商场造成不良影响,商场将视情节加重处罚。
  2. 乙方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 代甲方员工打卡、弄虚作假,罚款 30 元。
    • 营业时间内协销人员之间互相诋毁,罚款 50 元。
    • 在营业现场吸烟、酒后上岗影响正常工作,罚款 100 元。
    • 随意改动或毁坏商场张贴的布告、告示牌、通知等,除赔偿损失外,罚款 30 元。
    • 因服务欠佳、态度傲慢被顾客投诉,经查证属实,罚款 50 元。
  3. 乙方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严重损坏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
    • 散布不良谣言,予以开除,罚款 300 元。
    • 泄露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销售数据、促销活动等信息,予以开除,罚款 200—1000 元。
    • 因行为不当严重影响甲方公司声誉,予以开除,罚款 500 元。
    • 偷窃或故意损坏商场或顾客财物,除赔偿损失外,予以开除,罚款 300 元。
    • 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促销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与顾客发生争吵、谩骂侮辱顾客,或背后议论、嘲笑、讽刺顾客,或当其他营业员与顾客发生矛盾时起哄、围观,予以开除,罚款 300 元。
    • 服务过程中,无论何故发生抓扯、殴打顾客的恶性服务事故,以及同事之间在卖场发生类似事故,当事人予以开除,罚款 500 元。
    • 拾到顾客物品不上交,经查核属实,予以开除,罚款 300 元。
      以上违纪行为属恶性服务事故,严重影响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除上述处罚外,将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4. 乙方人员在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与甲方员工同等处罚。若乙方人员在受到处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罚款,由乙方承担该人员罚款的双倍金额。

第七条 合同的续签与终止

  1.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场地,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金按面积与甲方租金分摊标准执行。
  2. 合同期间,若乙方自动放弃租赁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且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3. 合同期内,如因天灾或政府强行拆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损失。

甲方 (公章):_________        乙方 (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签: